明末的軍事史的悖論
論李成梁 和 戚繼光
戚繼光為國家利益而努力,結果是個人利益的崩盤,
李成梁為個人利益而努力,結果是國家利益的崩盤。
作者: 左岸 文章部份摘錄
說起明朝後期的軍事史,
不能不提兩個著名將領,
那就是戚繼光和李成梁。
戚繼光是抗擊倭寇的民族英雄,自不待言。
李成梁是明朝的遼東總兵。
李守遼東,戚戍薊北,都是朝廷重臣,
只是李成梁的官要比戚繼光高的多。
據史料來看,這兩個人都很能打仗,
但是他們的風格完全不同。
戚繼光
無論到哪裡,總是用最直接了當的方式解決問題:
到南方,用鴛鴦陣殲滅倭寇;
到北方,用長城、火器,再加上毀滅性的攻擊力去壓服蒙古人。
所以他鎮守過的地方,在很長時間內是不再會有戰爭的。
李成梁
的打仗方式跟戚繼光完全不同。
他總是拉一個打一個,而且要給被打得半死的敵人留下後路。
好比說先拉著甲打去乙,把乙打的半殘之後,
再扶植一個丙回來打甲,然後等丙壯大了,
再帶著養好傷的乙去打丙。
他從來不去真正徹底的消滅某個威脅,
這種方法可以確保戰事連綿不絕,而且全是勝仗。
用個成語形容,可以叫「養賊邀功」。
他們兩人的風格不同,結果也不一樣。
戚繼光靠著張居正的賞識,鎮守薊北,十多年基本無戰事。
長期的和平對於一個帝國來講,肯定是好事,
但對於戚繼光個人來講,卻絕對不是好事。
因為長久沒有戰爭,戚繼光無戰功可立,從而無法封侯晉爵,
而且皇帝和朝中大臣也感受不到他的重要性,
等張居正一死,馬上被人排擠、打擊、誣陷、奪職,
最後鬱鬱而終,到死家境也不富裕。
而李成梁呢?前後統治遼東三十多年,打的大小勝仗不計其數,
捷報一封封傳到北京,弄得皇帝動 輒就要去祭告郊廟,
受群臣賀,於是皇帝賜給李成梁蟒袍金冠、財寶歲幣無數。
明史上說:「(李成梁)武功之盛,二百年來未有也」。
最後他自己官當到太傅,全家封爵,連奴僕都成了顯貴。
個人的結果不同,給國家帶來的結果也不同。
戚繼光去南方打倭寇,從此中國沿海再也沒有倭寇了,
去北方戍邊,直到明朝滅亡,蒙古人再也沒敢侵犯長城。
而李成梁呢?打了幾十年仗,各少數民族都痛恨朝廷。
最後還扶植起來了一個兒女親家–努爾哈赤–
去當少數民族的頭領,後來那個人被稱為:大清太祖高皇帝。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李成梁去世,時年90歲。
次年正月,努爾哈赤在赫圖阿拉舉行開國大典,
自稱「覆育列國英明汗」,定國號為金,建元天命。
從此,一個轄地數千里、臣民數十萬的叛亂政權,
成為了明朝命中的魔星。
問題究竟出在哪裡?
我覺得,問題不在李成梁,
而是出在朝廷的制度上面。
古代的將領要陞官發財,從來就是一條路:「論功行賞」。
這聽起來是一條很符合邏輯的規矩。
有功勞,大獎賞,有苦勞,小獎賞。不是很合理嗎?
問題就在於這裡了:
因為邏輯的合理不等於事實的合理!差得遠了!
首先就不能少了敵人,
因為戰爭遊戲至少有兩個人才能玩的下去,
朝廷沒有設計一個人自己玩也能升級的遊戲。
戚繼光把敵人滅光了,
那他再度立功的難度就很大了,
滅了倭寇,滅了蒙古,
沒人陪他玩了,他自己也該出局了。
難怪淮陰侯在臨終之時
發出了迴響千古的感慨:
「狡兔死,走狗烹。
飛鳥盡,良弓藏。
敵國滅,謀臣亡」。
勝利永遠是由過去的、相對的成績,
而不是未來的、絕對的成績來決定的。
戚繼光破敵,這是勝利。
而李成梁破敵,這也是勝利。
朝廷的封賞是一樣的,
然而這種封賞都是對過去和現在狀態的獎賞,
而不是對將來狀態的獎賞。
而實際上,一場戰爭的價值,
不光包括已取得的成果,
還應該包括未來的成效。
然而朝廷不會因為
蒙古人不再反叛而年年封賞戚繼光,
也不會因為女真的一再叛亂而懲罰李成梁。
難怪古人都說:
太平本是將軍定,不許將軍見太平。
經濟學的鼻祖亞當史密斯,
在《國富論》裡有過一段經典論述,
大意是每個人都有追求『私利』的權利,
而每個人的逐利行為,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基礎。
—這個觀念曾經在很長時間內都是經濟學的基礎理論。
亞當史密斯他老人家
大概不知道李成梁和戚繼光的故事,
不然不會做此論斷的。
戚繼光為國家利益而努力,結果是個人利益的崩盤,
李成梁為個人利益而努力,結果是國家利益的崩盤。
而且可怕的是,戚繼光不是個純粹的利他主義者,
他也在追求個人利益,李成梁也未嘗不願意為國盡忠,
明朝滅亡對他李家沒什麼好處。
他們都是希望同時獲得國家和個人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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