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伸出援手 

 

善「舉」老翁雨中車禍

92歲翁 大雨中倒臥路口  7路人撐傘守護

 

自由時報 2012年7月18日

〔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阿伯,不要怕,我們為你撐起傘!」

十六日的傍晚,台中市豐原區正下著滂沱大雨,

九十二歲梁姓老翁因車禍而倒臥路口,

雨水無情澆淋著老邁身軀,

記者卻在現場直擊,至少有七位民眾

接力持傘守護著老人家,並協助指揮交通使他免遭追撞,

記者拍下閃耀人性光輝的照片,見證台灣社會溫暖。

 

前天傍晚中市豐原區下大雨,視線昏暗、路面濕滑,

騎電動腳踏車的 梁老 先生,

在人車頻繁的西勢路、大明路口發生車禍,

老先生倒臥路口之初,路過人潮彼此互望,

惜無人伸出援手,

不過歷時短暫的一分鐘,就有人打破冷漠,

居民黃馨慧 和她 先生謝世峰、附近水果賣場的員工林銘宏,

三人先後竄出投入雨中,

林銘宏、黃馨慧撐傘全程守護老人家,

黃女的丈夫謝世峰在旁疏導車輛。

 

疏導車輛 維護現場安全

 

三人挺身領頭,引來更多人伸出援手,

一名穿黑衣女子不知從何處取來三角錐,

擺在老人家的身邊提供警示;附近西裝店老闆呂瑞文也趕來,

在雨中一一撿拾老先生掉落的假牙及隨身物品。

 

消防局調派潭子與神岡救護車支援,趕路得花十分鐘,

黃馨慧發揮女性溫柔,

不斷安撫老翁:「阿伯,放輕鬆,救護車很快就來載你囉!」

救兵趕到時,又有兩名男子冒雨引導救護車。

 

水果賣場的員工林銘宏回憶,聽到機車倒地聲響,

看見老先生和騎機車的廿二歲洪姓女子雙雙倒臥路上,

趕緊打電話叫救護車,

再把手臂受傷的洪女帶到水果賣場安置,轉頭見黃馨慧撐傘、

蹲在地上照顧老翁,於是又抓傘去幫忙。

 

拒絕冷漠 看見人間溫暖

 

林銘宏說,每次見到台灣人冷漠、

互不信任的新聞報導都相當憤慨

他認為,「台灣人要有同理心,

每個人都有遇到困難的時候,

發揮自己的力量助人,

以後別人也會伸出援手來幫助自己」。

 

黃馨慧說,當時路人張望猶豫,

她伸援的動機很單純,

就是不忍見老人家倒臥路面淋雨,

她強調:「我能做的就是撐兩把傘幫老翁遮雨,

這不是豐功偉業的大善事,這是一般人都會做的事。」

 

兩人都強調,救護車抵達前,他們唯一能做的,

就是撐傘守護老翁不被淋濕,

而且撐傘使目標更明顯,駕駛人在昏暗中可見前方有事故,

這能保護老先生不被二次傷害。

 

老先生因顱內出血,急診後送進加護病房,迄未脫險,

需要您的祝福;

輕傷的洪女很心慌,她解釋說,

其實沒有相撞,而是緊張煞車時雙雙跌倒。

 

 

傘護車禍翁 兒要一一謝

 

自由時報 2012年7月19日 上午4:29

〔自由時報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16日傍晚車禍倒臥路口的92歲老翁梁阿房,

雖有至少7人撐傘守護,

17日晚間仍傷重往生,兒子陳林波昨閱讀本報後,

才得知多名陌生人伸出援手救父親。

已茹素20多年的他說,萬分感謝各界幫忙,有機會想逐一道謝,

因為你們的付出,這個社會變得更溫馨美好!」

 

63歲陳林波說,他與父親都信仰一貫道,父親吃素多年,

以前是木器師傅,退休後喜歡種菜,最大樂趣是把親手種植的蔬菜,

分送鄰居親友享用,案發當晚,父親從菜園返家途中發生意外。

 

陳林波說,他昨天從報上得知,那麼多陌生人守護父親,

讓父親不寂寞也不害怕,這是父親茹素與生前累積的福報。

 

他以自己信仰宗教的情懷說,

感謝記者的報導,

讓更多美好溫馨的義舉公諸於世間,

更感謝守護父親的陌生民眾,

以及消防救護人員等人的救助,

如果有機會,他想當面向這群人致謝。

 

昨天清晨6時,陳林波向警方通報父親不治的訊息,

警方隨即請肇事者洪姓女子做筆錄,

今年剛從大學畢業的洪女,年僅22歲從事繪圖工作,

她相當恐慌並深感內疚,

她改口說,雙方可能有擦撞,才會雙雙跌倒。

 

陳林波淡然說,他不會苛責洪女,一切隨緣,

洪女與父親都不願意發生這種憾事,

這起意外也許是2人的一種因緣際會吧!

 

 

心靈園丁

 

以上新聞的義舉報導,讓我們知道

社會依然有一股善的力量在支撐我們的社會。

 

我們常看到新聞報導,這個社會太冷漠,

許多人看到車禍袖手旁觀,

為什麼會造成社會冷漠?難道都沒有同理心嗎?

如果車禍現場的是你或你的家人,卻因為沒有人救助,

而耽誤寶貴的救援時刻,你會做何感想?

 

許多人是因為怕惹禍上身,

因此選擇不要多管閒事,見死不救!

因為有救人卻被家屬誤認為是肇事者的案例,

因此有一顆熱誠救人之心,也要學會先自保的方法。

 

心靈園丁 101.7.20

 

 

車禍伸出援手也學會自保

 

遇見車禍當然應該即時伸出援手,

但是也要先了解現場的狀況,

不可慌亂,冷靜應對處理。

 

如果你是最先到達車禍現場的人,

請立即撥打119叫救護車或110叫警察到現場處理。

 

接者找人協助,設置警示牌,

幫忙指揮交通,避免二次車禍的發生。

(避免後方來車,不明瞭前方車禍狀況,又追撞車禍現場)

 

保持車禍現場完整,以利警方採證。

如果願意作證-你可以留下來等候警方,

陳述目擊事發經過。

 

如果是肇事車主,

最好能找尋現場目擊者,並留下聯絡方式,

或記下車號以作為可能的訴訟保留證人。

由於「保險申請」或「訴訟」將以警方記錄為重要參考,

因此車禍需由警方到場處理。

對於警方的應訊筆錄、現場測繪一定要詳實核對,

有問題就要在現場提出,檢查無誤後才能簽名確認,

同時最好記下處理警員姓名及所屬單位。       

 

﹙裝行車記錄器以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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