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主義破窗理論

 

用義和團式民粹粗魯的不文明手段,

去壓迫行政關改變政策,

不是文明理性的社會!

 

糾眾成勢,不可以自我膨

訴諸公理正義不能無限上綱!

 

當法律被視如無物,被認為法不罰眾,

因而一再加以縱容、默許之時,

破窗理論』就會出現了!

 

學運期間,台灣民權意識高漲,

形成一種『理盲濫情』的氛圍。

 

學運,我們好像看到一批年輕人

帶頭對抗不公不義的政府體制。

學生衝進立法院,用『佔領』這個字眼,

挾持人民代議制的殿堂。

他們說︰若是30秒通過服貿案,台灣的前途堪慮!

 

他們訴求打倒舊官僚與骯髒的政客,對抗不公不義的政府,

搗毀人民代議制的殿堂,自己成立人民的議會,

彷彿這樣大破才能大立。

接著,激進份子甚至號召進入行政院,可惜未能成功佔據。

 

學運領導者說他們不相信這個政府體制,

他們說自己是帶著正當性

破窗進入立法院和行政院的。

 

當他們成為媒體的焦點,每天都佔據媒體的版面,

站上至高的舞台上,拿起麥克風有了話語權之後,

麥克風好像就是他們的劍,

如同武俠小說中的倚天既出誰與爭鋒,

9趴總統算什麼,我們有號稱五十幾萬人相挺,

真是走路有風,好不威風啊!

 

部份媒體的『造神運動』更是助長了其聲勢,

不免讓我聯想到國父小時候打倒神像的小故事。

 

國父孫中山先生小時候主張打倒威權與破除迷信,

在村裡的廟宇中,當著村中老少的面,將神像的手當場折斷,

村人驚駭不以,說你會為村裡帶來禍害的。

從這個小故事看來,

國父從小時候就質疑造神與膜拜偶像的行為。

 

媒體真的不要造神!所謂︰請神容易;送神難!

       造神運動,送走了舊神又迎來了新的神!

我們可知道打倒以前這尊神像~現有的體制,

而重新請來的又是哪尊神呢?會比之前的神法力更高嗎?

學運的同學們敢大破大立,也要有法治的概念。

夫子說︰爾愛其羊;吾愛其禮!

我們愛民主也絕對不能沒有法治,兩者缺一不可!)

 

我們欣賞與佩服國父孫中山先生帶領民眾

對抗暴政、推翻顢頇無能清朝體制的勇氣。

 

其實在國父『革命』之前,他也曾上書李鴻章改革,

可惜未能被接受,因此才採取武力的方式

推翻清朝體制和其政權。

 

學運的學生們聲稱他們已經窮極一切之可能,

在體制內得不到解決的辦法,

所以才會採取佔領立法院,搶佔行政院的作法。

 

(學運的學生也說如今的政府

是暴政、血腥鎮壓抗爭群眾!)

 

民主社會爭取自己合法的權益理所當然,

但是,『目的』不能美化不合法的『手段』。

 

不能因為口號︰要捍衛民主,

是一個多麼崇高的目的,就可以不擇手段來完成你的目的。

不擇手段是伸張正義嗎?那麼好人和壞人有何不同?

 

你們說︰已經窮極一切可能,在體制內得不到解決的辦法?

如果在體制內無法進行改革,實現你們的理想?

如果這個政府行使暴政,非推翻不可,那就革命吧!

 

如果決定要在體制內尋求改革,

那就必須遵守體制內的規範。

 

群眾運動參與者要避免被有心人士利用,

將群眾的熱情轉化成為激情無理性。

 

當憤怒的情緒淹沒了理智,就會出現失控的行為。

 

(台大學生洪崇晏在包圍中正一分局時,

對分局長方仰寧說出

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引發爭議。)

 

抗爭者說︰我們的動機是良善的,就算違法,

但是在高舉大義之旗幟之下,我們的行為有其正當性。

 

正義不是你自己說了算!

你要挑戰社會可以容忍的界線請小心觸法!

界線究竟在哪裡? 就是法律!法律禁止的行為你別做!

就像正當防衛時,仍不能行為過當,否則仍有法律責任。

警察的執法標準,對抗議示威人士也要採取一致的標準,

不管其身份是否為學生。

 

民主示威遊行活動可否理性平和的表達訴求?

信守非暴力原則和以暴制暴,

哪一種方式比較能獲得大多數民眾的支持?

 

而參與一場活動,要看領導的人是否有帶領群眾運動的經驗,

事前的規劃是否周全、能夠負責任有擔當而不會推卸責任。

能夠維持群體的秩序,保持群眾的自制、紀律與理性。  

讓爭取權益的運動過程平和理性的順利達到目的。

 

很多人以為有選舉投票,那就是民主了。

 

龍應台文章說︰

我們,究竟能不能為台灣民主的「荒腔走板」辯護?

我無意說,台灣的民主很成熟。

不,它很幼稚,充滿缺陷,因為它先天不足。

 

台灣國會裡相互嘶吼、打耳光、扯頭髮的鏡頭傳遍全球,

國際社會引為笑談,華人社區更是當作負面教材。

國會不堪入目的肢體和語言暴力,

輔以電子媒體的追逐聳動煽情而更被放大,

成為庸俗化、民粹化、政治綜藝化的代名。

 

心靈園丁︰

在公眾議題的討論上,

立法院為取得多數人的福祉而立法監督,

為了保障弱勢的權益而努力爭取,

讓步妥協也是為了社會的和諧。

 

基本的民主概念,

本是『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

而台灣的立法院上演的卻是

少數霸凌多數,多數不尊重少數。

 

在野黨少數立委們霸佔主席台,

拿鎖鎖住立法院大門不讓議事進行表決。

(立委們在立法院有言論免責權,但是有行為免責權嗎?)

 

我們的政治需要好的典範!

 

古代的風範

「君子無所爭,必也射乎!

揖讓而升,下而飲,其爭也君子。」

解決問題不可以坐下來談嗎?

不可以用更文明的方式嗎?

 

在野黨少數立委們霸佔主席台,

拿鎖鎖住立法院大門不讓議事進行表決。

學生們當然有樣學樣,霸佔立法院,

拿立委們的椅子擋住立法院大門不讓警察進入。

(熟悉的場景,如今只是換了一批年輕的面孔!)

 

學生們最初可以用30秒的程序瑕疵,

『佔領』立法院!

那其他團體也可以仿效比照此模式嗎?

 

很多公共議題,沒有是非對錯,支持與反對者各有其立場。

例如︰選舉制度的立委席次、死刑廢除與否、核四的興建…

 

如今,因為集會遊行法的路權之爭而包圍警察局。

如果我反對法官的判決,是否可以率領一群人包圍法院

如果我反核,是否可以率領一群人佔領核電廠呢?

 

如果這個社會亂了套,

變成無政府狀態,受害的還是大多數的民眾。

 

接下來,白狼~張安樂率領一批人要到立法院跟學生們理論,

他們也沒有申請集會遊行,理由是「路過」!

當然,此舉也被包圍中正一分局的群眾仿效,

也說他們是「路過」!

不遵守法律,鑽法律的漏洞或巧門,

大家都來效法「路過」!

 

台灣的許多政治抗爭者,

總是想說要打破威權體制、一言堂,

然而,在不知不覺中,自己也成了

原本厭惡的對象,做起威權的事也毫不遜色。

 

當法律被視如無物,被認為法不罰眾,

因而一再加以縱容、默許之時,

『破窗理論』就會出現了!

 

因為,當第一扇窗戶被打破,

卻沒有及時修好,無所謂的心態

將會導致後續效應會一再發生,

集會遊行法這個制度來說,如果出現紕漏,

而沒有即時去加以彌補,將會帶來更多的仿效者,

從而導致整個制度的崩潰。

社會失序的狀態會持續擴大,變成無政府狀態。

 

民主與法治是一種思維態度和生活方式!

 

高喊捍衛『民主』的同時,

絕對不要忘記我們的社會也不能沒有『法治』!

 

舉例,許多人說︰高雄的紅綠燈是參考用的?

因為大家都不遵守紅綠燈?

根據新聞報導,交通局官員說︰

在不斷的宣導與重罰之下,

情況已經改善許多,但市區和郊區仍有差異,

郊區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不遵守紅綠燈所衍生的交通亂象,受害的還是民眾。

遵守交通規則是為了大家及自己的安全,

不守法的代價,高雄民眾有重視嗎?

 

再舉例,警察抓不戴安全帽,台灣城鄉執法大不同調?

在台灣的鄉村,警察比較不抓不戴安全帽的機車騎士?

因為在鄉下習慣騎車不帶安全帽,

所以警察的執法態度都網開一面?

在非鬧區,你不戴安全帽,警察也懶的管?

警察都嘛是睜一眼閉一眼?

難道警察是看心情在抓?

還是情、理、法, 總把情放在第一位?

 

大家都知道新加坡的執法嚴格,

所以國民都不敢輕易試法,隨意挑戰法律。

而且,外國人犯法也一視同仁,有名的鞭刑可是很可怕的!

就算你請天王老子還是你們國家的元首來講情也沒用。

 

舉例,新加坡致力於保持市容整潔,

新加坡隨地亂吐口香糖,

據說罰金高達1000新元,還要在公共場所打掃衛生1天。

 

法治社會,代表文明的進步,以理性來解決糾紛和衝突。

古時候,人與人之間如果發生衝突,

都是以拳頭大小來解決事情。

看美國西部片時,都是比誰的槍快來一決勝負。

 

台灣國會的立法委員們,

讓學生學到了什麼樣的好榜樣?

給了學生怎麼樣的政治思想啟蒙?

 

改革運動的熱情學生們可別學習立法委員的壞榜樣,

因為政客們的心裡只是想奪取政權,

取而代之,讓權力重分配。

就只是換另一批人上台享受權力的滋味,

所謂人民當家做主,就只是口號罷了!  

 

世上沒有絕對完美的制度!

 

民主不是最好的制度,但是其運作方式,

不就是用數人頭來代替打破人頭嗎?

以數人頭而不是比拳頭來決定政策嗎?

 

糾眾成勢,不可以自我膨脹!

訴諸公理正義不能無限上綱!

 

如果這個國家是以民調來決定總統是否有統治的正當性?

是以上街頭人數的多寡來決定誰說的有道理?

用義和團式民粹粗魯的不文明手段,

去壓迫行政機關改變政策,

去包圍警局要警察局長下台,

是捍衛民主,還是破壞民主?

那台灣還是一個文明理性的社會嗎?

 

討論公共議題要理性,

對於不同立場的人,都應該給予相同的尊重和包容

 

討論問題不可以昧於事實,

相信多數民眾都不希望台灣逐漸陷入鎖國的困境中,

在世界區域整合的趨勢中,

逐漸被邊緣化,被孤立在國際社群之外。

 

因此,反對者也可以理性,

找出國家求同存異的共識,監督政府的施政,

不要讓國家陷入內耗與空轉,

因為若台灣的競爭力沉淪,受苦的還是百姓啊

 

作者心靈園丁10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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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文章 1

 

 

破窗效應  

 

摘錄自 MBA智库百科 文章部份摘錄

 

破窗效應:及時矯正和補救正在發生的問題。

 

破窗效應的由來

美國斯坦福大學 心理學家 菲利普辛巴杜

(菲利普津巴多)於1969年進行了一項實驗,

他找來兩輛一模一樣的汽車,

把其中的一輛停在加州帕洛阿爾托的中產階級社區,

而另一輛停在相對雜亂的紐約布朗克斯區。

停在布朗克斯的那輛,他把車牌摘掉,把頂棚打開,

結果當天就被偷走了。

 

而放在帕洛阿爾托的那一輛,一個星期也無人理睬。

後來,辛巴杜用錘子把那輛車的玻璃敲了個大洞。

結果呢,僅僅過了幾個小時,它就不見了。

以這項實驗為基礎,政治學家威爾遜和犯罪學家凱琳

提出了一個 破窗效應理論,

認為:如果有人打壞了一幢建築物的窗戶玻璃,

而這扇窗戶又得不到及時的維修,

別人就可能受到某些示範性的縱容去打爛更多的窗戶。

久而久之,這些破窗戶就給人造成一種無序的感覺,

結果在這種公眾麻木不仁的氛圍中,犯罪就會滋生。

 

破窗效應的表現

 

一間房子如果窗戶破了,沒有人去修補,

隔不久,其他的窗戶也會莫名其妙地被人打破;

一面牆上如果出現一些塗鴉沒有清洗掉,

很快牆上就佈滿了亂七八糟、不堪入目的東西。

而在一個很乾凈的地方,人們會很不好意思扔垃圾,

但是一旦地上有垃圾出現,

人們就會(產生從眾心理

毫不猶豫地隨地亂扔垃圾,絲毫不覺得羞愧。

這就是破窗效應的表現。

 

破窗效應的案例

 

紐約市交通警察局長布拉頓

受到了破窗理論的啟發。

 

紐約的地鐵被認為是

可以為所欲為、無法無天的場所

針對紐約地鐵犯罪率的飆升,

布拉頓採取的措施是號召所有的交警

認真推行有關生活質量的法律,

他以破窗理論為師,

雖然地鐵站的重大刑案不斷增加,

他卻全力打擊逃票。

 

結果發現,每七名逃票者中,就有一名是通緝犯;

每二十名逃票者中,就有一名攜帶凶器。

結果,從抓逃票開始,地鐵站的犯罪率竟然下降,

治安大幅好轉。他的做法顯示出,

小姦小惡正是暴力犯罪的溫床。

因為針對這些看似微小、卻有象徵意義的違章行為

大力整頓,卻大大減少了刑事犯罪。

  

如果對於犯罪行為不聞不問、熟視無睹、

反應遲鈍或糾正不力,就會縱容更多的人

“去打爛更多的窗戶玻璃”,

就極有可能演變成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的惡果。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附加文章 2

 

 

看中正一分局事件台灣的窗戶破了嗎?

 

風傳媒

 

台灣社會,才送走轟轟烈烈、進行了24天的318學運,

不到24小時後又迎來「路過中正一分局」的群眾集會。

從中央到地方、從藍到綠,都該警覺、警惕了,

馬政府─或甚至是台灣,可能「破了一扇窗」了!

 

由威爾遜等在1982年提出的破窗理論」指出,

一棟破一扇窗的建物,如不修好窗,

破壞者會破壞更多窗戶,終而闖入建築內犯罪,

甚至放火燒了建物。此意指環境中的不良現象

如放任其存在,會誘使人們效法甚至變本加厲,

終而到難以處理的地步。

 

從占領立法院議場開始到攻占行政院,

雖然攻占行政院的行動最後被驅離,

但整個社會氛圍卻讓政府成為理虧的一方。

 

雖然警方與司法單位「據稱」在搜集證據,

要讓帶領這些行動者面對司法,

但在目前情況下,警方與司法單位

顯然不敢有太大的動作,社會接受到的訊息是

「大家都沒事嘛」,整個社會氛圍甚至是:

帶領者是英雄。

 

原本由政府官署、法令制度建構起來的秩序

(或是說威嚇效益),

即使不是蕩然無存,其效力也是快速衰弱中。

 

台灣,窗戶破了一扇,

也許不止一扇,至今尚未修補。

 

結果是誘使人們更容易效法,

再加上行動裝置與社交軟體結合

帶來的強大動員力量,

抗議者的動員速度、能力

都已遠超出官府的控制力。

 

昨晚,帶領抗議者很容易─

甚至可能很隨機的就召集到上千人

包圍警察局抗議。

 

看了昨晚群眾「會審方仰寧」,

甚至逼使方不得不表態「已口頭請辭」,

不知大部份民眾觀後是「大感暢快」,

還是憂心法紀蕩然無存的後果?

 

對這種「黑天鵝式」的新現象,

無論是中央、地方,不管是藍是綠,

先別幸災樂禍了,都該皮繃緊,

因為誰都可能碰上。如果窗戶不補上,

2年後即使在野黨取得政權,

將面對一個更難治理的國家。

 

而從南到北,中央與地方政府碰上的抗爭案件

更不知凡幾,單以徵收土地的問題而言,

北有桃園航空城、中有中科未解決案件、

南有台南鐵路地下化案,這些案件都有民眾組織抗爭,

社運團體協助,如果處理不當,

難保不再發生包圍官署、占領政府事件。

 

怎麼辦?破窗理論強調要打擊輕微犯罪

以減少更嚴重、更形擴大的犯罪。

但面對民憤,政府當然不能動輒採取強力鎮壓行動,

鑑往知來,這種高壓鎮壓縱然取得一時的秩序與安寧,

卻往往為未來更大、更嚴重的動亂埋下種子。

 

在破窗理論提出14年後,

學者又提出「修補破窗理論」。

他們認為執法者應儘早識別

及緊密留意和控制高危險群,

另外須保護守法者。就台灣這股社會風潮而言,

政府該理解並分辨出單純的社會運動者與滋事者,

對違法滋事者即使可寬容亦不可縱放。

 

但真正的治本之道,

在政府對影響民眾權益甚鉅的施政上,

再也不能僅僅只是在法令上站得住腳而已

(那是最基本的要求了),

而是應更細膩、更有同理心,

儘量容納、化解不同意見者。

 

政府更該檢討,是否經濟的不振、社會的不公,

加深了民怨;而對過去存在的「救濟管道」

─從單純的陳情、行政訴訟,到對簿法院、

甚至大法官釋憲,是否都成為官僚反應式的作業,

只見官官相護而難以真正解決民怨問題?

結果導致民眾被迫上街頭、

行使抗爭權成為必然且合乎正義了?

 

窗戶破了,大家一起協力,補上吧!

不補上,當破窗越來越多時,

總有一天,這棟建築物會被一把火燒掉。

 

 

附加文章 3

 

狠話!洪「小心被暗殺」 涉恐嚇

 

TVBS   文章部份摘錄

 

台大學生洪崇晏:「如果後來蔡教授拿回路權的話,

你就應該要道歉下台,如果沒有的話,

我真得覺得你要很小心,你會害這個馬政府被瓦解,

你會害你自己被暗殺我跟你講,我不是在恐嚇你。」

 

嗆可能被暗殺,後面還補了一句,我不是在恐嚇你,

但暗殺這個詞都出來了,真的不是在恐嚇嗎?

 

千人包圍警局,都說自己是路過,

這樣的「路過」,真的沒事嗎?

 

情緒高昂,指揮現場,民眾跟著鼓譟,包圍警察局,

除了違反集遊法,這麼多人,把警局包的水洩不通,

警察沒辦法執行公務,也同時觸犯了妨害秩序和強制罪,

一但被檢警認定是首謀,則有可能吃上最重7年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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