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被警察開闖紅燈的罰單,


 

申訴案例的個案交流探討!


 

前言重點介紹


 

申訴,撤銷罰單,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申訴書面資料,一定要講清楚;說明白,

申訴的理由和主張是什麼?

提出有利於你自己的說法和證據,而且說法和證據為真。


 

訴之以理! 讓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或法官來評理。

如果,評判的人能夠認同你的道理,才能夠撤銷罰單。

 


 

正文


 

在過年前,被警察開了一張騎機車闖紅燈的罰單,真衰啊!


 

以下我想跟大家說明,

我被警察認定闖紅燈,被警察開罰單的事實過程。


 

就當作給騎機車朋友們的提醒或警示。

或一個被警察開罰單,申訴案例的個案,

來跟大家做交流探討!


 

事件過程︰


 

本人騎機車被警察開闖紅燈罰單的地方,

是在高雄市鹽埕區北端街與河川街的路口。

當時,北端街方向是紅燈。

 

 

DSC04906  1申訴照片! 北端街與河川街的路口! 110.2.6.JPG


 

 

我則是騎機車,從北端街方向,

一棟無人居住屋子的騎樓出來,往河川街方向行駛。

當時,河川街方向是綠燈!

 

 

DSC04909  4 河川街 申訴照片! 北端街與河川街的路口! 110.2.6.JPG


 

警察開闖紅燈罰單的違規事實︰

闖紅燈(左轉)!


 

而警察不是站在紅綠燈旁邊,

他是在河川街,離北端街與河川街的路口還有一段距離。


 

(應該無法看到紅綠燈路口的整個全貌吧?)

 

 

DSC04919  3申訴照片! 北端街與河川街的路口! 110.2.6.JPG

 


 

當我騎機車往河川街方向,

警察騎機車追上我,把我攔住,說我闖紅燈。

說他的密錄器有拍到我闖紅燈。


 

我是騎機車,從一棟無人居住屋子的騎樓出來,

往河川街方向行駛。

當時,河川街方向是綠燈!

而警察離紅綠燈路口,還有一段距離。


 

(警察的密錄器如何能夠拍到我闖紅燈左轉?

難道,密錄器能夠遠距離,廣角度的拍攝?)


 

我懷疑該名警察,只是「臆測」我有闖紅燈。

(警察有看到,或密錄器有拍到紅綠燈路口的整個全貌嗎?)


 

他認定北端街方向是紅燈,我騎機車是從北端街繞過紅綠燈,

然後,騎進屋子的騎樓出來,往河川街綠燈方向行駛。

他跟我說︰這樣就是闖紅燈。


 

我想申訴︰


 

一、警察若沒有真的完整目擊我機車左轉闖紅燈的事實,

可以只憑「臆測」就指認我有闖紅燈嗎?

而用「臆測」的方式開罰單,也可以成立?


 

二、如果,違規事實正如該名警察所「臆測」的一樣。

這樣開罰單也成立。

也請交通事件裁決中心,參考附加文章的相關案例。

「紅燈機車騎上人行道轉彎,法官:不算闖紅燈!」


 

(所以,我的疑問︰

如果,騎機車遇到紅綠燈,在紅綠燈停止線的前方,

先行騎進屋子的騎樓,迂迴繞過紅綠燈再左轉,

算不算是闖紅燈?)

 

 

DSC04908  2申訴照片! 北端街與河川街的路口! 110.2.6.JPG

 

 


 

附加文章的相關案例︰


 

紅燈機車騎上人行道轉彎,法官:不算闖紅燈!


 

摘錄自網路,中時報紙的資訊!


 

「紅燈停、綠燈行」,但許姓男子從龜山萬壽路一段

左轉中正路往樹林方向行進時,

卻趁紅燈之際騎上人行道前進至待轉區後直接左轉,

此舉不僅被法院認證不構成闖紅燈,

還撤銷許男1800元罰鍰及記違規點數3點處分,

顛覆了大多數民眾的觀念。


 

判決指出,許男3月間騎機車

行經桃園龜山萬壽路一段、中正路口時,

由於萬壽路方向為紅燈,他不耐停等竟將機車騎上人行道

並騎至前方的待轉區後,直接切往中正路往樹林方向行駛,

被站在陸橋上的龜山分局員警拍下後,

依闖紅燈裁罰1800元並記點3點。


 

許男不服裁罰提起行政訴訟表示,

依照違規照片看來,當時他是騎車行駛在人行道上,

並非車輛行駛道路,且人行道上並無畫設停止線,

怎麼可以算是闖紅燈?


 

許男更質疑員警躲在陸橋上

舉發違規程序違法,要求撤銷處分。


 

新北地院承審法官跟據雙方說詞,

認定當時萬壽路1段號誌燈為紅燈禁止通行,

且有許多機車正在停等綠燈,

但許男卻騎著機車由萬壽路1段最外側慢車道騎上人行道,

隨後持續在人行道上往前行駛

並騎下人行道的機車兩段式待轉區後,

旋即朝樹林方向行駛等情。


 

法官認為,人行道在道路規劃之始

原本就沒有指示行駛車輛停止之停止線存在,

因此,許男在人行道上迂迴前進後

切入待轉區再往中正路方向行駛,並不算是闖紅燈,

而是「駕車行駛人行道」,並據此撤銷這張闖紅燈的罰單。


 

申訴人︰ ×××


 


 

想要為自己申訴,撤銷罰單,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


 

申訴書面資料,一定要講清楚;說明白,

申訴的理由和主張是什麼?

提出有利於你自己的說法和證據,而且說法和證據為真。


 

訴之以理! 讓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或法官來評理。

如果,評判的人能夠認同你的道理,才能夠撤銷罰單。


 


 

附註︰


 

警察交通組和律師建議,

民眾若對警察取締交通違規的開罰內容有疑慮,

可以向交通裁決中心申訴。


 

交通裁決中心申訴後,結果仍無法接受時,

當事人還可以向法院交通法庭,

提起行政訴訟救濟,由法院進行裁決。

如取締程序確有爭議,案件應會撤銷。


 


 


 

者︰心靈園丁 義哥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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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罰單申訴,

 

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能夠幫你主持公道嗎?

 

 

交通違規罰單申訴或行政訴訟,

最好要有證據當作輔助的判決!

 

 

騎機車被開闖紅燈罰單,向交通事件裁決中心,

申請網路線上申訴之案例探討!

 

 

紅綠燈太氾濫,造成紅綠燈號誌僅供參考,

無助於人民守法和交通安全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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